市财政局落实涉企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市财政局落实涉企“降费”政策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投稿:市财政局 来源:时间:2020年07月24日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7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附加,其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每年为企业减负约4300万元。
2.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对我市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政策。2020年2-6月,全市已累计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2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4.3亿元、失业保险0.1亿元、工伤保险0.2亿元、职工医疗保险0.6亿,全市约4726家企业受益。
3.缓缴政府性基金。根据豫建文〔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1年。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项目,可由企业向当地政府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6个月,并在竣工验收前结清。今年上半年,市本级已为16宗土地办理缴纳土地出让金业务,缓缴金额15.14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压力。
4.落实国有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减免2个月房租,之后3个月房租减半。今年上半年,我市国有房产租金减免惠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32家,涉及租赁面积18.44万平方米,房租减免金额481.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