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检查
9月19日至21日,我市组织了菏泽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检查。
按照《菏泽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菏泽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分三个检查组对我市县乡两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
检查方式以随机抽查县乡卫生医疗机构为主。分别从主管部门法定监管责任和医疗单位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及责任制体系建立和责任落实情况、实验室资质和基本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预案和安全管理记录等建立和执行情况、实验室菌(毒)种及实验试剂保管和使用情况、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实验室的备案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乡级卫生院检验人员基本素质较差,安全防护意识淡薄、病原微生物标本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存在极大的生物安全隐患。
市卫生计生委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区下达整改报告,并将采取措施,加大对检验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