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动
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动
投稿:wtt 来源:驻马店日报时间:2016年12月06日
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无案(事)件发生,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主要包括:1.重点物品:烟花爆竹,包括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2.重点问题: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举办的焰火晚会以及许可燃放的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市中心城区禁放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3.重点部位:具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或近年来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的乡镇(街道)村庄,城区和农村的出租屋、闲置厂房、民居、废弃的养殖场等,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网点等。
要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建立卸货前运达地治安部门核对制度,把好运输末端监督关。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发证机关要及时赶到并认真核对实际运输行为与许可事项是否一致,核对完毕后方可卸货。对经核对发现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一律按未经许可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处罚;对驾驶员、押运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号牌以及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与许可事项不一致的,按违反运输许可事项处罚;对未经公安机关核对就卸货的,一律暂停道路运输。
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掌握从业单位现实状态,督促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责令限期整改;要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确保每件物品进知来源、出知去向。要配合安监部门合理设置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禁零售网点连成集市,发生烟花爆竹炸市事故;指导零售网点业主落实好大宗商品销售登记制度和防火制度。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其依法、依规经营意识。要严格落实日常检查登记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一包到底,指导从业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