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欢天喜地闹大集锦上添花宣法律
为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青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工会、办事处、社区,于2010年6月5日、6日,在步行街北侧开展了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该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大力繁荣市场经济,利用每月的第一个双休日,在步行街集合商家组成集市,经营以山特产品为主的各类商品,活跃地方经济。集市不仅汇集了全区的经商者,还吸引了来自哈尔滨、伊春及其他区局的私营业主参加,光顾集市的人群更是接连不断,摩肩接踵,客流量堪称历史之最。区司法局把握机会,及时召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集市显著位置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了宪法常识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活动中,恰逢区政协调研组深入集市调研,区政协主席和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工会主席亲临宣传活动现场,面对面为群众解答问题,把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宣传活动历时两天,共派出宣传人员30人,悬挂宣传横幅15幅,出动宣传车6台次,散发宣传单1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余本,现场接受咨询50余人次,现场调解占地纠纷1件。
此次活动不仅为热闹的集市增添了一道风景,而且丰富了该区普法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注重了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辆、散发宣传单、赠送法律知识读本等形式,向过往行人及沿街商户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为我区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采取现场接受咨询、现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方式,增强宣传互动性,激发广大居民群众自愿参与宣传活动的能动性。三是组织流动宣传队深到入集市中,通过通俗易懂的普法讲解,使个体经商户了解掌握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