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督导检查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
市教育局督导检查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
投稿:市政府办1 来源:时间:2014年10月21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昨日起,市教育局组织3个督导组,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专项督导检查。
这次专项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情况,专(兼)职保卫人员和专职门卫、保安员配备情况,门卫和保安员是否年富力强,是否适应岗位需要;寄宿制校园有无专职宿舍管理教师;校园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情况;是否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保安员是否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情况,以及落实专人值守情况,校园视频监控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门卫、值班、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制定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山洪、泥石流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学校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监督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制度、食堂环境卫生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是否严把采购关、保管关、清洗关、加工关、消毒关、留样关、用餐关、人员关、应急关,是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是否做到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等;矛盾排查及治安乱点整治情况,各类涉校涉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情况,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校园周边重点人员摸排管控情况,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摸排、治疗、管控情况;协调配合综治、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流动摊点清理整治,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情况等。
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情况。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是否配合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对因排查不认真、工作不扎实、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给应急处置带来被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