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的查前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斗门区“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斗财绩[2019]15号)文件要求,结合第一阶段各行政事业单位对“三公”等行政经费的自查自纠情况,拟对我区“三公”等行政经费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重点检查对象
本次重点检查的预算单位见附表。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公务接待费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流程的行为;是否存在公务接待(人员、费用、餐次等)超标准超范围、提供高档次菜肴、研究、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转嫁接待费用、无公函接待等问题;是否存在以“宵夜”等形式多次接待和“一桌餐”宴请等隐形变异违规接待、到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进行接待、是否存在通过单位饭堂违规接待等问题。
(二)公车使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超编超标购置配备车辆、租用豪华车辆或者长期固定租赁车辆等问题、是否存在节假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报销公务车辆月保费用、私车公养、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问题。
(三)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绕道旅行、延长国外停留时间等行为;是否存在由其他单位支付因公出国费用等行为。
(四)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方面。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无计划安排会议或培训等问题;是否存在虚大会议费支出套取财政资金,以会议、培训、出差调研名义公款旅游,转嫁和摊派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问题。
(五)办公费方面。是否存在铺张浪费行为;是否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办公费;是否以买耗材、办公设备等项目转移隐匿其他支出等情况。
(六)财务管理方面。招投标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和程序;物业出租收入等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课题费、评审费、专家授课费等是否按标准按流程开支;是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是否按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单位有无违规发放津补贴。
(七)其他方面。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其他行为。是否存在从法定账户外收入、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入,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来源收入违规列支“三公”等行政经费;是否违反专项资金规定或预算批复,在专项资金中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
三、重点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重点检查工作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底结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提供问题线索。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56-7253223 举报邮箱:a7253223@126.com
举报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287号
特此公示。
附表:三公经费重点检查单位
附表:三公经费重点检查单位
斗门区财政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