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第二次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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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穗建筑〔2018〕2162号),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我局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作出了以下调整: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具体内容详见***。该办事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
1.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延续、遗失补办办事指南.docx
2.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首次申请、增项、重新核定)办事指南.docx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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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5:58: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