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科技支撑实现公正执法
为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三项重点工作,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美溪公安分局为执法一线部门配发二十三台具有录像功能的执法记录仪。美溪分局规定,民警在警情处置、巡逻盘查、勘查现场、抓捕人犯、处理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执法活动中,必须打开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音频、视频信息采集。出警结束后,将资料交给内业人员进行保管;记录的执法现场资料,必需上传到公安分局指定的FTP网页上,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长、指挥中心主任、法制科科长联合审核,确认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指定承办单位、结案时限等。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的,启动警务督察程序,进行个案督察。
现场执法记录仪如拳头大小,挂在民警的左胸前,正面有一个500万像素的***头,具有红外线夜视功能,镜头下方是开关和录音口,记录仪背面是显示屏,可以连续录像12个小时,可单张拍摄图片,也可作为对讲机送话器;系统设置,配戴民警只有观看权,没有修改与删除权。
美溪公安分局自2010年元月,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后,尚未接到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在执法中的设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