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区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按照《上甘岭区推行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的要求,上甘岭区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不同形式在不同层次予以公开,对需要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召开全区性的会议、设立政务公开栏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如通过区人大代表大会、区政协全委会、区职工代表大会,对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2008年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区政府(林业局)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情况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天保工程资金拔付及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对需要向部分单位和个人公开的,主要采取召开会议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如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项会议对各项税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在政府机关内部公开;通过下发文件对区长专线办公室受理来电、来访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政府部门公开。
在确定公开的内容上,上甘岭区坚持4条原则:一是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二是坚持围绕我区重大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便于基层和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