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委——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区建委结合开展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巡查,针对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采取了以下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汛期的安全施工。
督促各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对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控。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在施工现场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领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搞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重点抓好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定、牢靠。
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抓好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汛期期间,宿舍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
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结束后,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方可重新施工。
(作者:刘长军 张刚)信息来源:历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