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美溪区召开
2009年7月8日上午8时40分,全市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工作专项交流会议在美溪区召开。市中院副院长朱玉范、行政审判庭庭长赵淑杰出席了会议,铁力市、带岭等8个基层法院的主管院长、行政审判庭庭长,以及美溪区人民法院院长赵冶萍和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朱玉范主持。
首先,市中院副院长朱玉范宣布全市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开始。
其次,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淑杰传达了省高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后如何开展好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二是要对庭审方式进行改革、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三是要有针对性的走访行政单位,树立行政审判权威;四是要切实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让案件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心服。
其三,铁力、嘉荫、汤旺河、翠峦、带岭、西林、伊春、美溪等8个基层法院先后进行了行政审判工作汇报并交流了经验。副院长对汇报好、落实好的单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好评,对不好的单位给予了批评。
最后,市中院副院长朱玉范作了总结讲话,她对今后如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中去,切实认识到完成好行政审判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二要继续加大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开案源,力争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行政审判工作任务。
三要严把非诉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坚决做到先审查后立案,杜绝不经审查先行立案或者先执行后立案情况的发生。
副院长朱玉范最后强调:作为行政审判的法官们要不断地总结行政审判工作实践经验,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责任感,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