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通告
金华市区已于12月10曰起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为方便广大车主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金华市环保局在市政府主楼一楼大厅设置流动窗口受理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
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所需携带的申领材料有,个人车辆需携带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单位车辆需携带行驶证和车辆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同时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联系方式需标注在任一一份证件复印件上。
办理程序分两步,一是现场提交,申领人需填写流动窗口环保标志申领登记表,并与所需申领资料一同交予流动窗口受理人员受理。二是次日领取,申领人可在受理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受理时间内前往流动窗口领取环保标志,并于领到后在申领登记表上签字;如某单位集体办理车辆较多,无法于受理次日领取,受理人员则会告知该单位申领人具体领取时间。
金华市环保局同时提醒,一是2013年12月20日以后购买的车辆,还需提供车辆合格证(国产车辆)或商检单和一致性证书(进口车辆)复印件1份,车主需在办理登记注册前事先复印留存。二是各部门单位车辆与本部门干部职工个人车辆最好由部门安排人员统一集体办理。三是车主还可登录金华市政府和金华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或拨打82360522电话,通过“金华市区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双向快递(EMS)服务”进行申领。
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流动服务窗口办理指南详见金华市环保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登载的《关于在市政府主楼一楼大厅设置流动窗口受理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