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开曝光10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为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昨日,市人社局公开曝光10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记者了解到,其中拖欠工资最多的达108万元,被判刑期最长的达两年。
逃避支付21人工资
藏也没用,最终获刑
2015年3月,夷陵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夷陵区某科技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劳动报酬。
经查,先某承包了位于夷陵区某科技公司办公楼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完成决算后,先某采取手机关机、更换电话号码、转移居住地等方式,逃避支付2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1825元。夷陵区人社局多次与先某联系无果。2015年10月,夷陵区人社局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依法向先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其逾期未支付。
2016年1月,夷陵区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6年1月底,公安干警奔赴四川,将欠薪藏匿在老家的先某抓捕归案。2016年2月,公安机关依法将先某刑事拘留。2016年5月,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当事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拖欠19人工资
欠薪108万,移送公安
2016年5月,长阳人社局接到熊某等人投诉,称丹水某大厦建设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丹水某大厦建设项目实际投资人及工程承包人均为吴某,共拖欠1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08.68万元。吴某在接受调查期间,承认拖欠熊某等19人工资的事实,并对丹水某大厦建设工程相关事项作出借用公司资质、上缴管理费、工程项目建设由投资人吴某(独资)掌控运作、该项目所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都由投资人吴某负责支付的说明。
2016年6月14日,长阳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某逾期未履行支付工资义务。
2016年7月18日,长阳人社局将吴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向长阳县公安局移送,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之中。(记者 裴姝婧 通讯员 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