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玲玲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切实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效能治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及秘书长周丽水参加。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创建办、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等的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部分乡镇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和房产开发企业、立法联系点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陈玲玲对大家的踊跃建言表示感谢。她指出,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物业管理立法工作,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人大调研广泛深入,开门立法精神得到彰显,内容已趋成熟、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吸收大家意见建议,努力使之体现在具体条文中。
陈玲玲强调,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是新时代立法的重要内容,要在加强党建引领上下功夫,明确党建引领原则,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领导核心作用,鼓励党员业主积极作为,始终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条例的主题主线。
陈玲玲强调,要在理清部门法定职责上下功夫,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让有关各方各司其职、各负自责。要在理顺业主自治机制上下功夫,在法规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优化业委会功能作用,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提高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和业委会自我管理能力。要在加强物业服务监管上下功夫,直面痛点问题,规范物业收费管理,积极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管理新观念,着力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健全行业监管制度上出实招、求突破。要在用好文明创建成果上下功夫,通过地方立法把“准物业”全覆盖、“信义居”平台等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下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提升我市城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