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
5月27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化数字化改革、补充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我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到2023年底,全省全面完成婚姻集中登记以前,原先在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补证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其中,兰溪市作为全省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试点,将在2022年6月底完成。
“不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经济活动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如不动产登记、补助金领取、购房、工作调动等。但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记载信息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会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这次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就是通过补充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推进减证便民。”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将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集中开展补办结婚登记、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抢救性保护工作3项重点任务。
其中,婚姻集中登记以前,原先在省内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应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可就近选择省内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婚姻集中登记以前仍保存在乡镇(街道)的婚姻登记档案将在全面摸排后,进行数据补录,将数字化成果归集婚姻登记机关,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同时我市将在村(社区)固定场所设置巡回咨询服务点,提供集中宣讲、本人省内婚姻登记信息现场核对、政策咨询、预约服务、异地查档等便民服务。
据了解,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可提前2~30天登录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jhyy.mzt.zj.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网上婚姻登记预约。补证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以不用提交婚姻登记证。如到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个人有关业务时,可以出示浙里办App上本人婚姻登记证信息,减少材料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