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新城文化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三水新城文化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三水昊和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大道西侧地块四之一、之二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386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53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8243.0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8856.7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9386.36平方米,建筑密度36.35%,容积率1.51,绿地率16.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栋1-2层高的商业楼(自编1#、6#,首层设置餐饮项目),1栋4层高的图书馆(自编2#),1栋8层高的档案馆(自编3#),1栋5层高的文化馆(自编4#),1栋4层高的科技信息馆(自编5#),设地下室2层。 项目公共建筑配套包括停车场、备用发电机房、配电房、水泵房、公厕和中央空调系统及冷却塔,不设垃圾收集站。项目规划设置停车位793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08个,地下停车位685个。2个备用发电机房分别位于档案馆(自编3#)、科技信息馆(自编5#)建筑负一层。2个配电房分别位于档案馆(自编3#)、科技信息馆(自编5#)建筑负一层。1个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房均位于文化馆(自编4#)建筑负二层。2个公厕分别位于商业楼(自编1#)建筑负一层和文化馆(自编4#)建筑负一层,共37个坑位。中央空调系统位于档案馆(自编3#)建筑负二层,冷却塔位于档案馆建筑(自编3#)楼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动工前,要制定防治污染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和补偿措施,并在施工中加以落实,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用槽车运至驿岗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场所必须采取设置围挡、加强洒水抑尘等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应做好有效覆盖,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洒漏现象;加强对进出运输车辆的清洗,避免导致道路二次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须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燃料。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加以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到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中须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批准,在晚22时至翌晨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施工;靠近已有敏感点的区域须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 项目营运期间排放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合计25.05万吨/年,经预处理达到兴联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兴联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应注意完善雨污分流系统。 做好绿化、建筑布局、交通等规划,落实人车分流,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地下停车场设置20个通风排气口,排气口高度(地面高度)为2.5米,应避让住宅楼并做好消声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餐饮单位使用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分别通过专门的烟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其排烟口设置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2个备用发电机房共设1500kw备用发电机1台、800kw备用发电机2台,采用含硫率不大于0.001%的轻质柴油为燃料,预计年耗柴油61吨,废气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做好通排风机、水泵、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的隔音降噪防治和电磁辐射防治工作。规划好车辆进出路线,采取合理布局、优化内部设计、建设边界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周边道路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及项目对周围已有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标准。 合理规划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减少垃圾臭气的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业厨余垃圾属严控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并落实联单制度。 进驻该项目商业功能部分的每个建设项目(除普通商铺外)必须另行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 项目完工后,经我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