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日彩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套风扇塑料配件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日彩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日彩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套风扇塑料配件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区(地理坐标为:北纬23°18′25",东经112°58′41")建设。佛山市三水日彩电器有限公司于2003年获得年产80万台电风扇项目环评审批(三环复[2003]296号),于2004年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三环验[2004]129号),于2006年获得冷轧带钢生产线项目环评审批(三环复[2006]226号)、2009年获得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三环复[2009]5***号),于2012年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三环验[2012]82号)。本次扩建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约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新增25台注塑机,将4台燃油罩式退火炉和铸铝生产线由燃柴油改为使用电能,并淘汰1台90T燃煤台车退火炉,建成后年产风扇塑料配件160万套。扩建项目用工制度及人员均不发生变化,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项目主要设备有:注塑机25台,淘汰1台90T燃煤台车退火炉。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5年7月20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5〕41号)。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注塑工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已加强车间通排风,确保了车间空气流通;项目设置了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敏感点。
项目4台燃油罩式退火炉和铸铝生产线已改用电能,生产过程中无燃烧废气产生。
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注塑边角料、残次品及生活垃圾等。注塑边角料、残次品回收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结论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注塑工序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广州市建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建研)环监(2015)第(09084-2)号 )。
项目不新增排污口。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核定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为0.97吨/年(减少2.156吨/年)、氮氧化物为0.2855吨/年(减少2.0625吨/年)、VOC排放总量指标为4.7921吨/年(增加0.028吨/年)。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至6月2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