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审计局出台方案加强授权审计项目督导
为促进上下级审计机关统筹配合,近日,威海市审计局出台了《关于授权下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项目的督导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对授权区市经济责任交叉审计项目进行督导,确保授权下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项目顺利实施。
明确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责。《方案》要求对每一个审计项目设督导联系人,由市局业务骨干担任,并编入审计组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进度、审计报告、审计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督导和把关。各承办单位应指定一名局领导担任组长,其余成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确定一名主审。
严格项目考核及整改监督。《方案》将授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质量评比工作,纳入市局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审计系统进行通报。对审计质量没有达到如期目标且排名靠后的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协调配合及工作纪律。《方案》指出,各区市审计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与督导联系人的协调配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安排审计力量,确保及时、圆满完成审计任务;恪守底线,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保密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及时总结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意见建议等交流,并在审计中加以推广利用,发挥好交叉审计督导的独特优势。(于雪红 吴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