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威海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方案出炉
《2018年度威海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定稿。《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内容、任务分工、保障措施、质量控制与保证等七个方面,对2018年威海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
《方案》明确了2018年威海市海洋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从海洋环境状况监测、海洋生态状况监测、入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海洋功能区监管性监测、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专项监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今年全市共布设趋势性监测海水质量监测站位176个,沉积物质量监测站位21个,生物生态监测站位21个、生物质量监测站位5个。在开展趋势性监测的基础上,布设184个渔业监测站位,对增养殖区开展实时在线监测和高频加密走航监测,对重点养殖湾区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网格化分布持续调查和监测。布设84个陆源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站位,开展市区3个污水混合区的风险监测,开展重点海域的海滩、海底、海面以及流域入海垃圾监测工作,新增微塑料垃圾的监测。同时,加大评价产品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公报、半年报、季报、通报等为载体,提高防范生态风险的意识,增加海洋环境信息开放力度。在质量控制方面,严格把握出海前、出海中、实验室、项目评估四个环节,对监测资料实行“标准规范、数据质量、信息安全”三同时审核,强化标准化建设和质量再提升。
2018年,我们将按照“监测站位布局合理、监测指标设置科学、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信息产品形式丰富、质量保证切实有效、服务能力满足需求”的目标和要求,建立新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威海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业务水平和监督管理效能,为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