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省定标准脱贫
12月24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省定标准脱贫,180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达标退出。
“我市将家庭人均收入不能稳定达到3850元或在‘三保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农村群众851户、1***0人,认定为市定标准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筛选确定‘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人员794户、1335人,进行优先保障和重点帮扶。”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我市全面落实“两线合一”,印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把符合条件的2350名农村低保人口统筹纳入扶贫政策覆盖范围。
产业扶贫是帮助贫困群众甩掉“穷帽子”、拔去“穷根子”的根本路径,是精准扶贫的关键所在。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我市继续按每村至少30万元标准安排扶贫工作重点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持续开展产业扶贫项目建设。通过企业带动、镇级领办两种模式,18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5900多万元,建设扶贫产业项目92个,全市扶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达到334个。
发挥行业优势,助力精准扶贫。针对“五通十有”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今年完成了电网改造、饮水安全、道路改造等项目188个。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在93种疾病范围内的4058名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分类救治。此外,资助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090人次,发放各类助学金105.57万元。
社会组织是拓展全新扶贫格局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我市开展了涉及住房保障、志愿服务、供暖保障等七大类行动,实现了重点村和贫困户全覆盖。针对家庭环境卫生条件差的600多户贫困户,投入100多万元统一进行室内整修。强化社保兜底,截至今年年底,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59万人参保居民医保,4.03万人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开展了“中医药进农村”“乡村就业大篷车”“巾帼扶贫车间”等项目活动,直接受益农村贫困人口超过3.6万人次。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截至今年年底,全市发放“富民生产贷”和“富民农户贷”2.5亿元,带动5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500万元。
2018年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一年。我市将把“更加精准”作为工作主线,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常态化信息比对、动态调整和摸底核实机制,落实“两线合一”政策,确保“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重点贫困人口实现低保兜底全覆盖;完善扶贫基金救助机制,全面建立镇级扶贫基金,不断完善村级扶贫基金运转机制。继续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推进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整改问题扶贫项目,最大限度发挥扶贫专项资金带动作用。强化“精准扶贫直通车”平台作用,扎实推进“六大民生帮扶工程”,积极开展七大领域产业协作,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