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9〕10号)精神,贺州市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实干导向,认真梳理和研究自治区反馈贺州市的整改问题,于2019年5月制定并下发了整改方案,及时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并在整改过程中持续***督促落实。截至2019年12月16日,有关群众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
贺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