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劳动者权益哪些情形将被曝光
我市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案例一:今年上半年,金东区某建筑工地承建的施工企业拖欠55名工人于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的务工工资,共计171万元。目前,相关部门已对该建筑工地承建的施工企业下达行政处理决定。
案例二:今年下半年,金华开发区某餐饮店被举报使用童工,经查,该餐饮店非法雇用童工一名,工期已有一个多月。根据规定,该餐饮店被罚款5000元。
连日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待窗口投诉来访人数有所上升,尤其是建筑类欠薪案件、群体性案件、突发案件等。同时,调查显示,在我市诸多劳动纠纷中,查处拖欠工资与非法使用童工两类案件较多。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用人单位若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除了被依法查处、社会公布外,其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还将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人社行政部门将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违法、自觉守法的劳动环境。
临近春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不少外来务工人员陆续准备回家过年,但工资讨不到,让他们头痛不已。市人力社保部门提醒,从2017年1月1日起,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将正式实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12月12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两个《办法》进行了解读。其中,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下月起将向社会公布。企业如果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可能会被曝光,并被记入诚信档案。
七类违法行为将在媒体上公布
“依据新规,劳动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保障。”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规范社会公布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明确规定,予以社会公布的内容包括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例如: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七类违法行为,都将被曝光,并受到严惩。
“这几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既是当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问题,也是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七类违法行为包括:(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据介绍,之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不过,这项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标准不够统一、公布不够规范等问题。今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社会公布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该《办法》规定了进行社会公布的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同时规定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随时公布,进一步保障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及时性、有效性。
从发布的平台来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人社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同时,还将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同时,用人单位社会公布情况还将作为人社行政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和开展部门联合惩戒的重要内容。另外,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时要明确四项具体内容,即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以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及相关处理情况。但不得公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信息。
守法诚信分为三个等级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级、B级和C级。其中,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而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6种企业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成为C级的划分标准。
其中,符合所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C级: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评为C级的企业,将被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C级企业,人社部门也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今后,用人单位如果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人社行政部门除了依法进行查处、予以社会公布外,还将把这些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同时,人社部门还将与工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