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林长制办公室开展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评价督导活动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烟芝林长字〔2020〕1号)有关规定,区林长制办公室成立检查小组配备专业检查人员到奇山、黄务、凤凰台等十个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开展街道级林长制评价督导工作。
本次评价督导活动中,区林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各项档案资料进行了逐项检查,并督导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定期对村居级林长制单位的工作及档案进行定期督导检查。根据本次评价督导结果,我区林长制工作在区、街道、村居三级均开展顺利,为我区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凤凰台街道、通伸街道、白石街道落实林长制工作较好。同时,本次评价督导也暴露出了部分街道重视程度不够、林长制档案整理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区林长制办公室将按照全区林长制工作安排,对照全区林长制年度评价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对街、居两级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同时加强林长制宣传,全面推行“民间林长”。(刘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