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
会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改革方案报审办法(试行)》、《威海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威海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10月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讨论审议我市几个改革方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孙述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惠,市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赵熙殿,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改革方案报审办法(试行)》、《威海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威海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孙述涛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通过制定改革方案报审办法、改革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效率,也更体现出求真务实的精神。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合力地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改革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孙述涛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推进全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切实加强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协商活动有序推进、务实高效,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凝聚智慧和力量。
孙述涛指出,研究制定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是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选准用好那些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好干部,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