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六调解法提高办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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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中审判中,巧妙地运用六种调解方法,使民、商事案件调解成功率得到较大的提高。2007年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2.77%,今年截止目前,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8%。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六种方法:成立速裁法庭、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心理相容、情理兼用法,以诚心和爱心打开当事人之间的隔阂;邀请有关人员参加调解法,根据需要适时邀请人民陪审员、社区有关人员或当事人亲属到场协助法院调解;适法冷却法,对于一时难于调解的案件,先把案件搁下,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时间,也使法官有调解的余地;三级调解法,主审法官调解不了的案件,由庭长进行调解,庭长调解不成的案件由分管院长调解;全程调解法,主要做好庭前调解,做细庭上调解,做实庭后调解,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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