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野格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一起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2020年下半年,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当地公安部门移送的涉案线索后,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当事人自2020年4月开始,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润,通过网上联系,擅自购进原料酒、封口机、纸箱、酒瓶等,在伊美区东升镇备战村的住宅内,将原料酒通过注射器注入到标有“野格”商标的酒瓶中。准备将该批酒运至当地货站发往外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生产厂家鉴定,该批次酒使用的商标为假冒马斯特.扎格米斯特欧洲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商标。
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依法对侵犯“野格”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立案调查,依法扣押侵犯商标权的“野格”利口酒18箱,共360瓶;包装箱799个、酒瓶4794个、原料酒23箱、封盖机1台,并对侵权当事人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