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公布15家医保定额结算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目前,我市15家医保定额结算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公布。患者在治疗医保定额结算范围的病种时,可根据病种情况,自主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
据了解,这15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四○四医院、威海卫人民医院、威海职工医院、威海口腔医院、经区医院、光华医院、海大医院、金海湾医院、文登整骨医院、文登中心医院、文登第一人民医院及威高血液中心等。
根据定额结算病种的不同,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同。例如,治疗尿毒症门诊肾透析,可在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四○四医院、威海卫医院、经区医院、威高血液中心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任意选择一家进行治疗。
也就是说,患者可根据病种对应的医疗机构(见图表)自主选择就医。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随时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经核准后,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据了解,自我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定额结算制度以来,我市已经先后对尿毒症门诊肾透析、组织器官移植出院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等31个病种实行定额结算,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减轻了患病参保人员的负担。
按照规定要求,参保人员治疗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属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不负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属于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其中,治疗尿毒症门诊肾透析时,属于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