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消协发布2014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市消协发布2014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涵盖家电、汽车、过期食品、快递、预付卡等多个热点领域。
在梳理典型案例时,记者发现,2014年消费者投诉案例呈现新的趋势:预付款纠纷增多,快递纠纷惹人恼,网购维权有点难,新《消法》成为消费者维权利器。
预付款纠纷增多
去年,预付款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消费者在企业办理会员卡享受优惠的同时,却常常面临服务承诺难兑现、消费中各种条件限制、商家关门蒸发等纠纷。
2013年10月17日,梁女士在某洗车行办理了100元洗车服务卡,享受10次洗车服务。但2014年2月20日,她持卡到该洗车行消费时却被告知:持卡者在冬天不能使用,必须支付现金,一次20元。梁女士认为洗车行的做法不合理,遂与其他6名同样遭遇的持卡人一同投诉至消协。
市消协认为,消费者办理洗车卡时,洗车行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提供洗车服务时间,没有说明冬天洗车因价高客源多,就不会为持卡人提供服务,洗车行的店主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车行同意消费者继续凭卡在任何季节任何时间进行消费。
此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因企业关门导致会员卡无法使用,据统计,仅去年我市12315热线接到此类投诉就多达40件。
消协提醒:预付款消费需谨慎,消费者在购买预付款消费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一旦选择了预付款消费,就要及时消费,减少承担经营者卷款走人等风险。
快递纠纷惹人恼
不少消费者遇到过快递途中货物被损毁的闹心事儿,这也是去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
2014年11月10日,王先生网购了一台价值1739元的净水器,收到货物之后,却发现净水器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决定退货。他于11月13日将净水器交由某快递公司寄送,在快递途中,净水器发生破损,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快递公司认为净水器未保价,只能按运费的三倍赔偿,王先生则认为应按原价赔偿。
市消协认为,《邮政法》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只是针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应受到限制。最终,经过调解,快递公司最终同意按原价1739元进行赔偿,王先生表示满意。
消协提醒:通过快递公司寄送价值较大且易破损的物品,最好对邮件进行保价,以便物品损失或者损毁时,能按保价额赔偿,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维权有点难
2014年消费者投诉的网购问题有较为明显的增长,投诉主要集中于合同约定、售后服务等方面。
如今网购成为新的生活方式,但消费者在享受线上消费便利的同时,也遇到一些新的困惑和问题,因此,去年的互联网服务投诉有较为明显的增长。市消协工作人员说。
去年9月14日,于女士在某网店看到一件韩版大码女装连衣裙,打折促销仅9.9元。受超低价的诱惑,于女士拍下了在这件商品,但卖家没有按时发货。此后,于女士多次提醒,卖家仍置之不理。气愤之余,于女士向消协咨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协提醒:遇到上述情况,消费者除请求卖家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外,还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包括向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网站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等。同时,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正规电商网站,付款时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还需保存相应的消费凭证。
新《消法》成消费者维权利器
新《消法》实施一年,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等新规定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利器。
去年12月10日,市民刘某在商场购买价格5200元某品牌电冰箱,使用两天后发现电冰箱不制冷,致使贮存于冰箱的物品腐烂变质,遂找商家退货,但却遭到拒绝。市消协认为,按新《消法》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拿出证据证明冰箱没有问题。经调解,商家同意为刘某更换同规格冰箱,同时赔偿刘某损失500元。
消协提醒:新《消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