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保局检查全市15家重点燃煤企业
1月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在刚刚结束的全市重点燃煤企业检查中,检查了全市15家重点燃煤企业,发现存在企业脱硝设施未建成、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稳定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若未按期完成改造,将实施停产整治,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将按日连续处罚。
本次检查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照要求配套建设脱硝设施等内容。
检查中,市环保局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部分企业脱硝设施未建成;部分企业设施老化,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由于设施不完善,锅炉旁路烟道没有按要求拆除。
针对以上问题,环保部门对相关企业下达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按期完成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凡未按期完成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同时,自今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次日起,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发现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