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药监局新青分局开展春季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3月7日,伊春市食药监局新青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2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该局将食品安全检查和指导相关工作相结合共同开展。首先,重点检查食品贮存和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情况;食品采购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其次,该局利用此次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并现场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要求其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自查记录。明确告知其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等食品原料和食品,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对采购的原材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
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一所小学食堂、一所托幼机构食堂。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食堂自身管理制度规范严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良好。接下来,该局将定期对辖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开展检查,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