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首次审议我市环境状况和
4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晓峰、李龙吉、马仁祥、刘天云及秘书长刘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赵晓峰、李龙吉分别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副市长白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石岩梅及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这是我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新修订的“史上最严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贯彻执行好这部法律,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伊春实际,按照省人大的要求,确定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市政府向会议报告了全市环境和环保情况。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0微克,PM10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34微克,空气达标比例为98.1%,污染物二氧化硫削减7.85%,氮氧化物削减7.09%,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016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86万吨,比上年削减2.3%,氨氮排放量0.36万吨,比上年削减2%,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同时完成了土壤、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开展污染防治和环保迎检工作,把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纳入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全力加以推进落实,使环保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针对存在的问题,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环保成果,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辐射、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防治重点,突出针对性,加强综合防治,加强协调机制,让伊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会议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检查〈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产业项目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 “六五”普法和“七五”普法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提请补选赵晓峰等为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会议依法补选赵晓峰、尹树伟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报省人大确认。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