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创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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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市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通过建立以效能为核心,平时考核、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考核内容分级分类进行了细化量化,考核项目分为平时考核(记实)、主管领导评鉴和民主测评三部分,三项量化考评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40%、20%、40%;其中平时考核包括日常考勤与平时工作两项内容,各占平时考核(记实)量化分值的50%。在考勤过程中,实行了人员动态标识管理制度,通过人员动态标识牌,适时反映人员在岗、公务外出、开会、请假、休假等情况,确保考勤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自我约束能力,促进了机关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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