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林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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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黑龙江省湿地管理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执法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坚决杜绝各类破坏湿地现象的发生,使我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市资源林政局组织各地资源林政局(科)从9月上旬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大检查,对非法破坏湿地的现象坚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执法检查中,对已经开垦占用或改变湿地用途的,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状况和生态特征,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确需占用自然湿地开发建设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对造成湿地生态破坏严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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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5:54: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