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家电家具补贴政策将于本月底结束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去年实施的购买家电家具的补贴政策,执行时间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结束,下个月起该政策将不再继续施行。
我市家电家具补贴政策主要是针对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拉萨市户籍的农牧民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在政策实施期限内,购买家电、家具商品并提供正规***的农牧民及城镇低保户群众,凭户口本、身份证及商品购买***,可到户籍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补贴资金。其中,购买家电类商品按限价内,以销售价格的30%予以补贴;家具类商品按限价内,以销售价格的35%予以补贴。
按照补贴政策,家电家具补贴品种包括彩电、电脑、冰箱等14类产品和家具(含藏式柜、床、茶几、卡垫)。该负责人强调,补贴不超出自治区规定的补贴标准,超出部分仍以最高限价予以补贴。补贴最高限额也有详细分类,家具最高补贴可达6000元。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充分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我市各县(区)对家电家具补贴政策展开了广泛的宣传,及时将我市家电家具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该负责人提醒道,请购买家电、家具产品的农牧民群众和城镇低保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兑付手续,过期将不予兑付,家电家具产品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补贴一次,且享受过补贴的不得重复补贴。
责任编辑: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