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粮食局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工作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多雨季节。按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的部署,为做好夏季安全储粮和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储粮和生产安全,伊春市粮食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防汛工作提出了三个确保的要求。
一、抢前抓早,确保安全储粮措施落实落靠。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地防汛形势,提前做出部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度夏度汛。一是加强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是对曾经发生过洪涝灾害和处于沿江、沿河、地势低洼易涝的库点和露天型态的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库存粮食要进行转移。二是做好物资准备。一旦发生汛情或储粮安全事故,能够全力以赴组织抢救和进行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损失。三是进行粮情检测。要每天检测粮温,发现粮温异常,立即处置;同时对需要做出杀虫处理的,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熏蒸。四是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与使用各项规定,提前把水患区的库存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避免受浸没遗漏。五是做好预防雷击工作。企业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检查和修复避雷设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二、严抓细管,确保仓库建设生产安全。当前正值修建仓库项目施工季节。有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协助和监督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组织和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强化粮食调运作业过程中的环节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三、强化领导,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分工,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并提前组织演练,对有重点防汛隐患和建(修)仓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指定专人加强与水利、气象、交通和防汛部门联系,随时掌握本地汛情,督促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确保一名领导带班,确保上下联系和沟通顺畅,发生重大灾情要立即上报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