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绿化事业蓬勃发展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每年的3月12日为我国植树节。1981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至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其特有的公益性、全民性、义务性和法定性,长期推动着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的生态建设蓬勃发展,书写着小兴安岭伊春的绿色篇章。自1983年我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以来,每年春季,市级班子领导都带头义务植树,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也都踊跃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使我市绿化事业得到蓬勃发展。
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加快了国土绿化建设的进程。自1983年我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以来,每年春季,市委、市政府五大班子领导都带头义务植树,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也都踊跃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不断深入,公民履行义务的责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也随之不断增强,参与造林绿化已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建各种“纪念林”、植各种“纪念树”、 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自觉认建认养树木绿地、保护古树名木,植绿、护绿、爱绿蔚然成风,加速推进了我市国土绿化建设的进程。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1,523 万人次,植树13,757万株,栽花种草853万平方米,尽责率达93%,人均植树9 株;兴建义务植树基地1.7 万亩;领导办绿化点201个;已有143个企事业单位、34个学校、51名个人参加了树木认养活动,共认养树木5.8万株、绿地9.6万平方米。
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及森林城市总体目标的要求,市政府首先以增加、改造提高城市公共绿地和街头游园建设为重点,本着因路造景、因景配绿的原则,坚持一路一树、一街一品、一街一景,建设具有现代气息的街景和绿化园林景观,提高城市绿化上水平、上档次。近年来,市区先后新建完成了北苑景观园、城西园林改造工程、木雕园第二和第三期工程、河心岛水上木亭、石苑三期工程、前进社区公园二期工程、沿滨路绿化、廻龙弯大街绿化、景观大道绿化带改造等工程项目,实施了大树进城工程,新植白桦、胡桃楸、山槐、山榆、班克松、黄菠萝等树乡土树种。其次,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建设,构筑了以体现小兴安岭自然生态为特色的哈伊、伊鹤、伊嘉3条主干公路和汤旺河、伊春河、呼兰河3大流域的绿色长廊,开展了创建“千里交通文明线”活动,到2008年底,完成绿色通道工程 1,985公里;结合新林区(农村)建设,在创建“绿色小康村”、“绿色小康户”活动中,获全国“绿色小康村”6个,“绿色小康户”41个;在森工系统创建“生态林业局、生态林场(所)”活动中,林业局和林场(所)全部达到生态建设标准;在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中,实施“拆墙透绿、见逢插绿”,对市区周边裸露的山体、废弃料厂进行植被恢复工程,面积达30.58万平方米,着力拓展了绿化空间,为多年裸露的山体披上了绿装,城镇不断呈现新面貌,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的质量。
部门绿化与社会造林同步实施,拉开了植树造林人民战争的帷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年大造林”的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造林绿化工作的战略部署,为谋划、策划好我市的大造林工作,相继召开了市绿委会成员会议和全市各县(市)、区(局)及市直相关部门32个单位参加的关于造林绿化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市直相关部门组成的造林绿化工作推进办公室,组建了由林业部门组成的造林绿化工作推进组,经过我市20多位林业专家认真调研和专题论证,编制了《伊春市造林绿化规划(2008年—2012年)》,市绿化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抓好2009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和《伊春市造林绿化规划实施方案》,形成部门造林联合社会造林,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共同开创造林绿化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