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开选拔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和选调招商干部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市委决定,公开选拔伊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和选调招商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
(一)报名条件
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面向市内外公开选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名。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领导能力。
伊春市公开选拔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和选调招商干部公告
2、具有经济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3、年龄不超过54周岁(195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应任副处级职务3年以上,正处级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分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4)上一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推荐单位和报考人员通过伊春党建网(http://www.hlycdj.com)并填写《公开选拔伊春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二寸免冠照片,发送至ycgxgb2010@126.com。报名人员需于笔试前4日内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及港澳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任职经历表等原件和1套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领取准考证。也可持有关证书、材料原件直接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公选期间各时段和试用期间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0人的,取消公选职位。
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至21日
工作地点:中共伊春市委大楼11楼1112室(伊春市伊春区透笼山大街7号)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题分为公共科目和申论两部分。按照3∶7的比例求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不足5人的,取消公选职位。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伊春日报》和伊春党建网公告,请注意查询。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领导能力和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由面试考官组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分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针对选拔职位的具体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全面了解并进行资历评价,重点考察人选对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结果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和考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差额提出拟任用建议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批,实行差额票决。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5、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6、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在《伊春日报》和伊春党建网公布选拔结果。
(三)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的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试用前岗位工作或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二、选调招商干部
(一)干部构成和选调范围
选调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3名(可高配正处级)、挂职招商干部40名。
1、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从市政府经济综合部门的正、副处级干部和县(市)区(局)具有招商引资或相关工作经历的正、副处级干部中选调。
2、挂职招商干部从全市各地、各单位选调。其中:正处级干部10名、副处级干部30名。为便于对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均任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二)选调人选条件
1、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人选条件
政治上成熟可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协调各方、***难题;熟悉经济工作和市情市策,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与上级相关部门有较多联系;身体素质好,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优先考虑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
2、挂职招商干部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想事干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推进伊春发展具有强烈愿望;思想解放,有开拓进取精神;善于沟通联系,对外交往广泛,人脉关系丰富,具有较强的协调和公关能力;作风扎实,吃苦耐劳;自律意识强;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优先考虑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重点选调有发展潜力,能为招商引资作出贡献,近期比较成熟可提拔重用的干部。正处级挂职招商干部原则上从现职正处级干部中选调,近期比较成熟的优秀正处级后备干部可作为补充人选;副处级挂职招商干部原则上从现职副处级干部中选调,近期比较成熟的优秀副处级后备干部可作为补充人选。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报名工作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告》要求,搞好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在个人自愿基础上,组织好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报名事宜。通过伊春党建网《伊春市选调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人选报名登记表》、《伊春市挂职招商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并按照要求详实填写。
2、组织推荐。各地、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集体研究确定组织推荐人选(市直单位须征求市级分管领导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呈报选调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人选、挂职招商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和现实表现等材料(附电子版)。各县(市)区(局)党委原则上推荐2名;市直单位和部门党组(党委)原则上推荐1-2名。
上报材料时间:2010年6月7日-21日
工作地点:中共伊春市委大楼11楼1113室
3、初审和筛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根据选调要求和岗位需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遴选,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4、研究确定。市委组织部在征求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选调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和挂职招商干部人选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5、组织到岗。市委组织部负责办理选调、挂职手续,并组织到岗。
(四)选调干部管理
选调的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按照市管干部管理。
挂职招商干部期限一般为3年。招商期间,与原单位脱钩,实行离岗招商。工作上直接归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指导。挂职招商干部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根据工作业绩享受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专项拨付。市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挂职招商干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市委做好干部考核工作。
市委组织部对挂职招商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考核,为挂职招商干部的调整和奖惩提供依据。对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为招商引资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具备提拔条件的干部要及时提拔使用。
挂职期满后,完成招商任务、具备提拔条件的干部予以提拔使用。非领导职务的正处级干部可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副处级干部可提任正处级、副处级后备干部可提任副处级。暂不具备提拔条件的干部回原单位工作,副处级以下干部纳入后备干部管理,重点培养。
对工作表现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退回原单位工作;对由于主观因素造成工作失误,给招商引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免职、降职等必要组织调整和组织处理。
对因调整变动出现的挂职招商干部空缺,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从各地、各单位选调处级干部递补。
对挂职招商干部的物质奖励,按《伊春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三、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选拔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和选调招商干部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委及有关方面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8-12388,0458-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开选拔工作联系电话:0458-3879890
选调招商干部工作联系电话:0458-3879881
中共伊春市委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