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四个约谈督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
今年以来,印江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中,以“四个约谈”为抓手,强化监督,促进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
一是信访约谈。凡是通过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县纪委书记对单位“一把手”及其本人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单位强化监督管理,个人限期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目前,该县已甄选出49名约谈对象。
二是诫勉约谈。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宣布处分之前,由该县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对其进行诫勉约谈;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在宣布处分之前,由案件主办人对其进行诫勉约谈,促使其放下包袱,改正错误,努力工作。
三是述职约谈。该县明确规定,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向县纪委全会报告个人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以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等事项,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截至目前,全县17个乡镇、100多个县直部门均对上半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述职测评。
四是考评约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得分较低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由纪委书记进行履职约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导致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问责,确保“两个责任”层层落实。目前,该县为有效解决部分乡(镇、街道)不愿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别对所联系的民生案件排名靠后的5名纪委(纪工委)书记开展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