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执法助推草海综合治理
为准确掌握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草海保护条例》),推进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草海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8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主持召开《草海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罗兴义、王义国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草海保护条例》。吴丹玫、王义国分别就开展好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草海管委会综合执法处、环境监测处及项目管理处,县政府办、发改局、环保科技局、草海镇等18个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分别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就贯彻实施《草海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发言。
刘青松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目前,中央、省、市都非常重视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抓好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统一思想、精心准备、依法检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撰写情况明、数据实、分折透、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检查报告。
8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0多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分别由主任、副主任带队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 深入草海周边的西海码头、马槽井、前进村污水处理厂、大明医院、清水沟(砖厂)、白家嘴、江家湾、倮倮山、东山等23个集中点,对《草海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找准问题,为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开“良方”,从源头上筑牢草海生态保护的“防火墙”。
8月3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5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草海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草海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会议一致认为,县人民政府在宣传贯彻执行《草海保护条例》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不配套,草海水体、环境污染严重,违法违章建筑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监管主体职责不明确,监管还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了“要加大《草海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及时制定《草海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要加大防污治污工作力度;要严格管控违章违法建筑;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并加强监督”等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建议,交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草海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行动只是一个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呼吁,全县各族人民实实在在的行动起来,爱护草海、保护草海,才能早日还草海一湖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