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伊春日报消息(褚晓光)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自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工作,已取得经济普查工作阶段性成果,为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夯实了基础。
经过紧锣密鼓的充分准备,2008年10月开始,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分别召开清查摸底培训会,对全市20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了清查摸底技能培训。在此期间市经普办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各区县进行业务指导。市、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委会根据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特点,针对登记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展开了不同形势的宣传,使广大市民、被调查者充分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做到尽普应普,不重不漏,各区县经普办结合本地区实际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清查摸底查遗补漏工作的通知》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验收办法》等文件,对清查摸底查遗补漏及验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首批清查报表的上报工作已经完成后,为了使后期的查疑补漏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经普办展开了清查摸底数据与部门资料的详细核对工作。一是统计局各专业人员进行了在册字典库单位与清查摸底单位的核对,对所遗漏单位及时进行了补漏安排。二是各县(市)区经普办人员分别同工商、税务、编委、统计及民政等各部门登记资料进行核对,务必做到不重不漏,界定清晰。
为了掌握清查摸底的质量以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市经普办成立了验收小组,将抽查单位与录入库中的数据逐一核对以核实是否遗漏,对遗漏的单位及时进行了补录,保证了经济普查保质保量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