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聚焦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协商议政
市政协十三届十三次常委会会议日前围绕“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当好京津雄生态护城河”进行专题协商议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市政协成立了专题调研组,调研组在学习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工作,先后赴曲阳县、唐县、高阳县、青海省西宁市就治理和保护、工业污染防控和治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实地考察调研。 调研组通过调研了解到,我市高度重视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尤其是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借势推动保定发展上,坚决贯彻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大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切实改善了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但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战线长、范围广、项目多、时间紧、跨度大,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市、县两级财政难以支撑项目建设;部分项目工程量大,前期项目包装工作不充分,造成推进速度缓慢;一些项目审批手续多、招标程序多、时间长,严重制约项目进度;生态补偿机制没有严格落实,部分县(市、区)没有得到足额及时补偿。市政协建议: 加强科学管理,强化科技引领。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复杂的工作,各级各部门不但要提高重视程度,还要切实提高管理的专业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议市、县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必须了解保定市情、社情、民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开拓精神,为我市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坚持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将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二是市直相关部门结合生态治理和保护,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三是结合雄安新区生态规划建设,积极争取特殊政策支持。四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设。 推动政策优先,加快项目推进。项目前期是推进项目建设的关键,更是新建项目早落地、有效投资持续的前提。项目审批是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推动政策优先、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审批,对加快项目推进进度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政策优先,保障项目快速落地。 强化督导统筹,确保工期进度。按照我市《关于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2019年重点工作意见》,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细化分解,将其列入重点督导清单,发挥好8个督查专班的职责,定期开展督导,对进度迟缓、推进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重点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推进补偿立法,完善补偿机制。2016年***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河流、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推进立法,研究制定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条例,支持各县(市、区)出台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化和法制化。 推动养绿富民,自然净化生态。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要注重生态、生产、生活相结合。建议在九河上梢、污水处理厂临近下游入河口建设适量微型湿地公园。依托公园和绿化带大力发展木本药用植物与荫生药用植物产业,既能让当地百姓增收,又能减轻政府对生态的投入负担,还能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让百姓在享受生态效果的同时,还能得到植物带来的丰厚经济附加值。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人参与治理活动,人人分享治理成果”是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传播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公众对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二是强化公民积极参与治理和保护的履责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治理和保护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