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纪律巡查工作出实招
唐县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贯穿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全过程,积极发挥巡查工作的“利剑”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保证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明确目标任务。该县将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纳入巡查范围,并将巡查触角延伸到村一级,做到巡查对象全覆盖。 规范巡查程序。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发挥联合办案执纪优势,成立20个纪律巡查工作组,对全县百余单位开展纪律巡查工作。通过制订方案、实地巡查、建立档案、提交报告、反馈整改、督办移交和巡查回访等方式认真开展巡查。 强化结果运用。该县纪委、巡查组和被巡查单位同步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对账,办结销账。同时,将巡查结果和巡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县委备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