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公告送达
宿迁鼎立脚手架安装有限公司:
张克厅(身份证号:321321********5430)以贵单位为用人单位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经调查确认, 张克厅,2019年8月18日15时左右,在湖滨新区晓店镇北湖滨人家工程项目部工地内,搭设39号楼二层外架时,不慎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被送往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诊断:左股骨远端开放性骨折、左尺骨桡骨远端骨折、骨盆骨折、头部外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颅腔积气、左眼眶骨骨折、鼻中隔骨折、鼻骨骨折、右肾上腺出血、肾挫伤、肝损伤(挫裂伤)、肺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
经调查,贵公司现注册地址无人办公无法联系,且法定代表人王超拒绝签收,为维护受伤职工权益,现依法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