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加强秋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 (幼托机构)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在9月5日至8日高阳县食药监局与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秋季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在秋季开学后,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公立学校幼儿园25家,私立学校幼儿园58家。 一是提高第一责任人安全意识。督促各学校(托幼机构)充分认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 二是建章立制。监督各类学校(幼托机构)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并严格实施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清洗消毒、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物中毒责任追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是排查隐患。加强对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限期改正,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发现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加大“明厨亮灶”推进。力争9月底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对未按时完成“明厨亮灶”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将列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