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八条措施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
近日,市政府先后印发《保定市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保定市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中央设立雄安新区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着力打造宽松、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与现行规定相比,《措施》《方案》在4个方面实现突破。 首先是进一步促进京津冀(雄安新区)一体化发展。借势雄安新区发展保定,凡在雄安新区暂时无法落地的市场主体,均可先行落户保定;凡在雄安新区享受特殊登记政策的市场主体到保定投资的,享受同样的登记政策;京津冀(雄安新区)央企、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企业落户保定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京津冀(雄安新区)企业迁入保定的,允许其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允许使用“京津冀”字样作行业限定语;支持京津冀企业集团化发展,对设有不少于3家子公司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不低于3000万元),不再单独办理企业集团登记。 其次是进一步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简化登记手续;简化登记流程;放宽近似名称认定标准;放宽名称变更登记限制。 第三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和分支机构登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制,免于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对利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特定行业经营的,不再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利害关系人出具的不扰民证明;对电子商务网络商品交易企业在保定区域内设立的仓库、展示厅,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众创空间、孵化园、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可以凭工位号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 第四是进一步完善注册登记便利化措施。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实现“十六证合一”;试点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模式;开展简易注销登记;在市、县设立京津冀及雄安新区政策咨询窗口,对三地及新区企业迁移实行***服务、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开辟绿色通道。 据了解,《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方案》自6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