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农业普查工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开展以来,我市按照省农普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科学谋划、强化举措、扎实推进,有效地开展了相关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机构人员经费 保定是人口大市,也是农业大市,乡村住户达224.5万,乡村人口850多万,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于2015年12月6日,下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并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全市15个相关部门参与的保定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普办强抓工作落实,强化部门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强化督办推动,促进经费落实,为农普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保障。同时,全市25个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抓好各环节、各阶段工作落实。 开展普查宣传 营造普查宣传氛围 市农普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保定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方案》,对普查各阶段宣传工作做出规划。 借势开展宣传工作。以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在我市开展为契机,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报道。2016年9月20日,围绕“农业普查 福到农家”主题,我市各主流媒体大篇幅报道了普查工作。12月2日,在人民广场举办“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农业普查宣传。 借力推进宣传工作。结合我市正在大力开展的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各县(市、区)利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普查宣传工作。曲阳县将普查宣传与农村脱贫攻坚相结合,将农普宣传标语上墙;徐水区、高阳县将普查内容印制在扑克上,发放给群众,起到“小扑克、大舞台”的效果;博野县、安国市在普查工作用笔上,增加农普宣传内容,向乡镇、村及群众发放,扩大宣传效果。 集中宣传掀起高潮。去年12月1日,以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为载体,集中开展宣传报道为标志,拉开了农普宣传月的序幕,刊发《保定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告》,播放公益宣传片,设置农普宣传专栏,增强宣传效果。还印制了大喇叭宣传通稿、农普宣传标语,在全市广大农村集中播放、张贴,把农普宣传推向高潮。 构建工作机制 抓好试点培训工作 明确责任,建章立制。下发《保定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县(市、区)工作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还建立了局领导包县工作制。实行挂图作战,将普查工作细化分解,按照时间节点制成流程图展板,指导全市工作。制订印发相关制度文件。市、县、乡三级农普领导小组领导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的责任。 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利用全省普查综合试点在我市开展的有利契机,选调市、县部分业务骨干,积极参加试点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2016年7月,市、县两级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市农普办选择了三个代表县(区)作为市级试点,主要有城郊结合部、平原、山区三种类型,由市与所在县、区共同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也按照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在8月底全部完成了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注重实效,抓好培训。根据我市县(市、区)多、工作量大的实际,在培训工作上,坚持下培两级,突出抓“早”、抓“实”。“早”,就是早动手,为县级培训留足时间,去年9月28日-30日,对县级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做到县级业务培训工作早准备、早开展。“实”,精心组织县级师资培训班,启用小班培训方式,认真组织试讲。市级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共举办农普培业务训班13期,培训县、乡两级普查工作人员815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集中或巡回培训方式,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了乡、村两级农普培训工作。 强化调度动员 稳步推进工作实施 强化调度,整体推进。2016年8月,市农普办在全市开展了普查准备工作“回头看”,召开了全市农普办主任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加强调度,推动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10月12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11月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动员会议,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全部抓好工作落实。 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在市农普办统一安排下,对各县(市、区)农普推进工作进行轮回督导检查,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市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工作责任制要求,针对县、乡人员、经费落实、“两员”选调、业务培训、清查摸底等各阶段工作,分成九个督导组,开展三轮督导,实地深入全市25个县(市、区)开展督导,确保普查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动员,奋力攻坚。市、县两级先后召开了农普清查摸底动员会议,对农普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农普办严格摸底流程,按照清查摸底填报要求,认真实地调查询问,指标填写必须完整,内容必须真实,对从事农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住户的数量、规模、经营活动类别进行清查,准确界定普查对象和种类,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目前,全市摸底工作全部结束,做到培训到位,督导到位,质量到位,为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