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与北京丰台区签订食用农产品进京防控合作协议
12月15日,我市与北京市丰台区在丰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签订《保定市与丰台区食用农产品进京防控合作协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锋,北京丰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高峰,丰台区委常委、副区长周健出席签约仪式。 王锋指出,北京市丰台区和保定市开展进京食用农产品防控合作,对于保障北京人民食品安全、促进保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升级和市场销售、增加农业产品附加值具有重要意义。保定市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以两方合作为契机,把生产、种植、养殖等行业的发展搞好,把控好质量关口,切实把食品行业做大、做强、做规范。要主动沟通,主动对接,在产品质量标准、食品抽查检测、风险防控、舆情信息互换、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主动与丰台区进行合作。要提升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选择一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种植基地、畜牧产品加工基地,指导其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改进技术、保证质量,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享两地食用农产品合作进程,研究决定食用农产品合作重大事宜,务实推进两地食用农产品合作。我市选择3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3家牛羊肉屠宰企业、11家蔬菜水果种植基地(合作社)、8家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作为与北京丰台区新发地等5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对接的首批示范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