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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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深圳市龙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龙华编发〔2016〕77号),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事业单位违反登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区委大楼A203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333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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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6:18: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