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做好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
近来,为切实加强桦甸地区能效水效标识监管,严厉打击虚标能效水效等级、虚假宣传能效水效标识等违法行为,加快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桦甸市实际,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做好能效水效标识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市场监管局把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管工作上升到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生态文明建设高度来认识。认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相关能效产品实施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随机抽查。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能效水效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监管,建立了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手段,重点检查辖区内大型商场、建材市场经销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坐便器四类能耗较大的产品,检查内容包括能效水效标识是否符合标注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经检查,各经营单位相关产品使用能效标识情况均符合相应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三是梳理结果,加强运用。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梳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对监督检查结果的使用,为企业今后在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政府采购等活动中予以采信提供依据。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会继续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能效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全民节能节水意识,为桦甸市节能节水贡献力量。
图为执法人员对某商场在售电视机能效标识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