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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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3日发表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21145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2-08-11 | ||
标题: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发证机关;通知书;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码;管理办法;企业名称;代表人;电话亭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 |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本局依法收回下列单位或个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序号 |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送达文书 | 收回理由 |
1 | 420****03593 | 张明国 | 张明国 | 市民族路啤酒厂对面路口东拐电话亭 | 枣烟专[2022]第700号 |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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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2:32:26重新编辑